【市场监管总局拟出台新规 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】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《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旨在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,保护消费者权益。 近年来,网络直播营销发展迅速,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,如虚假宣传、价格欺诈等。为此,市场监管总局拟出台新规,对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进行规范。 根据征求意见稿,网络直播营销主体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,不得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,不得进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。同时,网络直播营销平台也应当加强对直播内容的审核,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。 此外,征求意见稿还规定,网络直播营销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,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、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。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,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进一步完善《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》,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,保护消费者权益,促进网络直播营销行业的健康发展。 据悉,该征求意见稿将在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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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【濮阳日报】

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市场监管总局20日发布《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为期一个月。

征求意见稿对电子秤生产、销售、维修、使用、管理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规范,明确了各环节禁止事项,强化了各方责任和管理要求。

对于生产方,严禁生产未经型式批准的电子秤产品,严禁擅自改变批准型式、为非法改装“留后门”;对于销售方,严禁销售无厂名、无厂址、无规格型号、无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、无合格标志、无完好铅封等信息的电子秤,严禁销售具有作弊特征的电子秤;对于维修方,严禁违法违规修理、改装电子秤或为改装提供技术服务;对于使用方,严禁使用未经过检定、检定不合格、超过检定周期、无检定合格标志以及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秤,严禁利用电子秤实施计量作弊、欺骗消费者;对于管理方,严禁集贸市场主办者不履行计量管理责任,包括不制定计量管理制度、不设置公平秤、不对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电子秤登记造册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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